经司法机关调查确认,王*(身份证号码:3412031973********)、付*亮(身份证号码:3421301973********)存在违反《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行为。

依据《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》(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号)和《<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>实施细则(2025年修订)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,我办采取如下处理措施:
一、作废王*名下案涉小客车(原号牌号码:京KT8818)的相关小客车指标;
二、三年内(自2026年2月5日至2029年2月4日)不予受理王*、付*亮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。
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
2026年2月5日